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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林业局关于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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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我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林地湿地草原保护红线,现就安顺市行政辖区内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有奖举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和林木毁坏的。

)盗伐滥伐林木的。

)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杀害、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保护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采集、出售、收购、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

)森林防火期,在林区范围内以下行为引发火灾的: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未采取防火措施的;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牧草地、焚烧秸秆等野外农事用火的;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吸烟、烧纸、烧香的;烧蜂、烧山狩猎的;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焚烧垃圾的;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五)破坏自然保护地违法犯罪行为及破坏古树名木的犯罪行为的

二、举报方式

(一)拨打举报电话

安顺市林业局举报电话:0851-33281019、33528119:

西秀区林业局举报电话:0851-33322253;

平坝区林业局举报电话:0851-34224456;

普定县林业局举报电话:0851-38222449;

镇宁自治县林业局举报电话:0851-36222939;

关岭自治县林业局举报电话:0851-37119986

紫云自治县林业局举报电话:0851-35235119

安顺经开区农林牧水局举报电话:0851-33411938

黄果树旅游区林业绿化管理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851-33596066

(二)来信来访

安顺市林业局地址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108号;

西秀区林业局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西秀区行政中心3栋6楼3601办公室;

平坝区林业局地址:安顺市平坝区中山南路28号;

普定县林业局地址:安顺市普定县文明路93号;

镇宁自治县林业局地址:安顺市镇宁县安顺市镇宁县二  

桥北路35号

关岭自治县林业局地址:安顺市关岭县法治路

紫云自治县林业局地址:安顺市紫云县松山街道办团陂

村紫云硐旁;         

安顺经开区农林牧水局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

路管委会大楼二楼

黄果树旅游区林业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安顺市黄果

树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举报人应准确提供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地点,提供该地点的详细地址、具体的违法情形等有价值的线索材料,同时留下有效手机号码作为举报人唯一的联系方式(信息不详或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三、举报奖励

奖励范围仅限举报属实且立案查办的案件,视线索重要程度给予奖励经核实达到行政立案查处的奖励人民币200元,案件达到刑事立案查处的奖励人民币800元;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分别举报的,实行一案一奖,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顺序为准);联名举报的,举报人平均分配奖金;一案中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的,以其中最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奖励金由案件所在地的县()林局负责兑现。

四、受理程序

市、县林业局接到投诉举报后,对举报内容和信息按不同违法类型分别进行登记受理,县()林业局按属地原则对举报内容依法开展调查工作,开展初步甄别,并在10日内告知举报人举报内容是否属奖励范畴原则上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级交办的,以交办之日起计)。因案情复杂或客观原因不能完成调查的,可以适当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0日,同时县(区)林业部门应向举报人说明延期的具体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调查工作完成符合本方案第四条奖励情形和标准的,及时向举报人发出领奖通知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举报时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件所在地县(区)局进行现场拨号认证,办理领奖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领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举报线索查证不属实的;

(二)举报线索不具体,无法进行查证的;

(三)举报前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已被林部门查实或查处的;

(四)具有履行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管理职能职责的各类护林员、村组专管员等相关人员;

(五)经查实为各类具有管理职责人员安排或者授意才进行举报的;

(六)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另有规定不符合奖励条件的。

、其他事项

(一)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利。

(二)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顺市林业局关于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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