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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初步验收服务业务采购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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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向社会公开选取安顺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初步验收服务业务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安顺市林业局

二、项目名称

安顺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初步验收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代理发布招标信息

(二)代理编制发布招标文件

(三)代理招标、组织开标、评标活动

(四)协助业主完成开标结束后相关工作

(五)项目资料归档

(六)协助做好招标相关其他业务工作

四、项目金额

安顺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初步验收服务业务采购预计投资44万元,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五、选取原则

安顺市林业局将对符合条件的响应方,按照《安顺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安顺市林业项目实施及管理基本流程(试行)的通知》,由投标人按照所抽取的顺序号码进入中标候选人。

六、报名需要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二)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依法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以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确认的为本单位人员,具体以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授权代表须在花名册内)。

(三)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承诺:须承诺按黔价房[2011]69号收费标准收取。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及人员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须提供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正式备案证明和备案五名及以上招标专职人员截图(备案人员以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确认的为本单位人员,具体以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上述人员均须在花名册内);

(五)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的政府采购业绩一份(提供招标采购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进行佐证)。

(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方案。

(七)招标代理机构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八)招标代理机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代理机构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选取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上述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七、联系方式

(一)单位名称:安顺市林业局

(二)联  人:张声涛

(三)电  话:0851-33281484

(四)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中华东路108号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资料将予以拒收。

(二)报名地点:安顺市林业局二楼造林绿化科办公室。

特此公告。



安顺市林业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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