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林业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一、安顺市林业局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安顺市林业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8件(作出执法决定案件0件),其中,行政许可78件(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78件,其中受省局委托办理71件,本级审核上报1件,延期办理6件),占比100 %;行政处罚0件,占比0%;行政强制0件,占比0%;行政征收征用0件,占比0%;行政确认0件,占比0%;行政裁决0件,占比0%;涉密案件0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0件,其中,行政处罚引起的0件、行政强制引起的0件,被纠错的0件,其中,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无行政复议被纠错涉及的领域和事项。
2.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0件,其中,行政处罚引起的0件、行政强制引起的0件,败诉的共0件,其中,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涉及的领域和事项。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要求全市林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从全面准确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二是制定《中共安顺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全面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三是制定《安顺市林业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清单》《安顺市林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相关法律知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持续提升全局干部法治素养。四是强化廉政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加大廉政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执政。2024年我局未发生各类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不涉及法院裁判问题,并按要求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旁听学习庭审活动40余人次,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敬畏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的法治思维。五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局制定了《安顺市林业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并实施。截至目前,我局没有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情况发生。六是加强行政立法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我局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相关内容没有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情况发生。2024年我局无立法计划。七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避免决策失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了《安顺市林业局重大决策程序制度》网上公示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守底线、不越权。八是针对涉林矛盾纠纷,成立安顺市林业局涉林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调处机制优势,积极应对并化解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截至目前,市林业局未收到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九是根据全市林业草原行政案件统计分析,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全市共发现林业行政案件104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25起,占24.04%;毁坏林木、林地案件4起,占3.85%;违法使用林地案件66起,占63.46%;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法规案件9起,占8.65%。全市共查结林业行政案件104起,结案率100%。共计恢复林地55.38公顷;罚款602.63万元,责令补种树木4877株;行政处罚96人次。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对164项林业行政权责清单及流程图等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布了行政执法的主体、种类、法律法规依据及程序等。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按规定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权利义务等,将执法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在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完善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安顺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音像视频记录管理办法(试行)》,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中现场执法、调查取证、鉴定等环节进行记录,防止证据灭失。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卷宗,在行政执法行为终结后,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存。三是严格落实法制核查制度。我局制定《安顺市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暂行)》,明确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明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责的具体事项,确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层级、权限、职责。同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保障法制审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一是组织参加省林业局举办的全省林业系统2024年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工作业务培训,强化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宣传”原则。全局职工积极参与学法用法考试。积极主动地参与法宣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学习活动,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三是通过“安顺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和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我局 LED 电子显示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教育宣传。四是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局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已完成对全局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同时严格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认证和动态管理,推动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局在执法监管平台上取得林业执法证人员33人,其中:市林业局25人(林业执法监督证2人),开发区农林牧水局2人,黄果树综合执法大队6人。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了《安顺市林业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事项4项,已于2024年6月前完成抽查。二是制定《安顺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执法监督工作督察实施方案》,对全市8个县(区)林业部门的林业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和林业行政案件卷宗开展监督检查和评查,查阅案件卷宗共计120余件,进一步规范全市林业部门行政执法建设,持续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林业部门受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限制,在开展依法行政和全面高质量推进林业工作发展有一定困难。
(二)市、县两级林业部门无专门的执法队伍,林业部门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专业技术力量匮乏,依法行政理念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加强依法治国理论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和党员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有关依法治国的重点部署,把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加强林业干部执法知识培训。通过学习组织培训学法等方式,强化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湿地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林业植物防治检疫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的执法水平。
(三)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林业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秩序稳定,建立健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等长效机制。
(四)强化法制审查力度。严格审核把关,对研究起草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执法决定及规范性文件,必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严格规范合法性审核,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履职。
(五)建立行政执法评查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评查,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评查工作,在提高案卷专项评查专业性的同时,有效拓宽行政执法监督视角,增强执法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能力。
安顺市林业局
202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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